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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校园水路分区改造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8 16:07作者:总务处 审核:邵志标 保护视力色:       

项目编号DC-2025-008-2

项目名称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校园水路分区改造工程(二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霖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烈山花园南区门面房009号

成交金额:72344.5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名称: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校园水路分区改造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原有损坏阀门与水表拆换、原有检查井拆除恢复、供水管网增加区域控制阀门及水表、新建水表检查井等。具体施工内容及其他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及清单描述。

施工工期20日历日

项目经理:李世明

证书编号:皖234212130713

五、评审专家名单宋加金、刘正操、王建良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淮北市相山中路98号

话:0561-3187276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淮北市濉溪县世纪辉煌三单元507室

联系电话:0561-6088618

2)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

址:淮北市相山中路98号

联系人:孙主任

话:0561-3187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濉溪县世纪辉煌三单元507室

联系方式0561-6088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工

联系方式:0561-6088618



20257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