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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消防系统维保服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1 16:12作者:总务处 审核:邵志标 保护视力色:       

项目编号:AHHX-2024-104

项目名称: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消防系统维保服务(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天露消防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淮北市相山区鹰山中路18号百合公寓2幢101号

成交金额:53800 

  1.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消防系统维保服务(二次)

服务范围

详见询价文件

服务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服务标准

详见询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董景山张德胜、邵俊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标准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 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    

地址:淮北市相山中路98号 

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0561-3187229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鹄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长山路西侧CZ—1幢2层

项目联系人:徐刚   

电话:19855252000 


                                       2024年12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