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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勇敢对校园欺凌说“不”

发布时间:2024-09-10 11:09作者:黄紫燕 审核:邵志标 保护视力色:       

2024年9月4日下午,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特邀淮北市公安局仁和派出所教导员、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王琼玉进校园,为全体同学“以案说法” ,呼吁全体同学勇敢面对校园欺凌、反对校园欺凌。

首先王教导员带领同学们认识校园欺凌,并给出了校园欺凌的官方解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校园欺凌是一种在学龄儿童中发生的、违背他人意愿的攻击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伴随着实际或认知到的权力不平衡,会在一段时间内反复发生或有反复发生的可能性。接着给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特点和表现形式,校园欺凌有两大特点:群体性,而且欺凌事件往往是多人针对一人;重复性,并且欺凌者往往会不止一次的欺凌被欺凌者。王教导员告诉同学们校园欺凌的常见表现形式有殴打、辱骂、孤立和敲诈,同时王教导员给同学们举出了三个典型案例详细阐述,进而总结出校园欺凌的具体危害及影响。比如身体上的危害:显性的伤害是肉体上的,校园欺凌严重的可以给受害者带来肉体损伤甚至落下终身残疾、造成受害人死亡等悲剧的发生。还有心理上的伤害:对受害者危害更大的其实是心理方面的隐形伤害,易产生对现实世界的不信任,自尊较低,缺乏自信。孤独、自卑、学习困难(注意力分散,厌学)、人际交往障碍等问题,有的还会出现生理反应,如头痛,胃痛,失眠,严重的还有可能出现抑郁、自杀等。

那么面对欺凌我们该怎么做?王教导员给同学们明确指出可以采用以下方法:立即制止(语言、行动制止);喊人帮忙(找同学);报告老师;及时报警(找电话,找大人)。总之,就是要尽可能的寻找帮助,保护自己,而不是隐忍委屈自己,让自己受伤害。

最后王教导员对全体同学说:“要与人为善,做好自己,不欺凌他人; 树立正气、见义智为、该出手时就出手;坚强勇敢、保护自己、不做沉默的羔羊。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没有一个人是一 座孤岛,世界上总有人爱你,温暖你。愿每个孩子都拥有阳光的明天,大声地、勇敢地对校园欺凌say no”王教导员话音刚落,会场响起热烈的掌声,这掌声里包含着淮北市实验高中全体同学对校园欺凌说“不”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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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陈亮  二审:邵志标   三审:汤道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