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电动自行车数量持续增多,车辆骑行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校内时常发生因为骑行电动车速度过快、紧急避让行人导致的交通事故,师生出行安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避免校园电动车造成的危害,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特制定《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关于办理电动自行车出入证的通知》,并签署《骑行电动自行车承诺书》。
开学以来,校综治处还利用宣传栏、电子屏、校门口广播等形式,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大力宣传骑行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隐患,警示师生遵守规章制度。
4月10号,邵俊显主任在升旗仪式上再次强调了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并进行详细解读,特别指出16岁以下学生不得办理自行车出入证,无牌照不得进校,正确佩戴头盔,进出校门要推行等规定,要求全校师生员工要切实提高校园交通安全意识,按照“电动车要上牌、骑行要戴头盔、停车要规范”的管理要求,文明骑行电动车,规范停放电动车,自觉维护校园安全秩序。
三审:池永平
二审:汤道凤
一审:邵俊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