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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讲话
国旗下讲话《学宪法知识 做时代新人》
发布时间:2019-05-20 07:05
作者:政教处
来源: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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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我是高一一班班主任谢晓军,今天很荣幸跟大家一起学习关于宪法的知识。
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体中国公民最根本的行为准则。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去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一章第一条中增写了这么一句“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是要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一切。中国共产党领导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高速铁路、移动支付、5G网络、港珠澳跨海大桥……今天我们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无不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密切相关。当有人妄议中央、污蔑党的时候,希望他别忘了他所站着的土地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浴血奋战夺回的!他所享有的美好生活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努力创造的!同学们,遵守宪法,就是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宪法第二章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是从公民自身的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说的。当前社会,科技迅猛发展、知识迅速增加,一个人如果不接受教育,就不可能掌握现代科学知识,他不仅不能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而且也很难在社会上立足。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这是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讲的。教育是促进社会进步、经济繁荣的巨大力量,是国家发展的先决条件。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科技是关键,基础在教育。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努力学习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力争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多做贡献。你不学,他不学,我们有什么底气去说“谈,可以!打,奉陪!欺,妄想!”当然,你也有不学习的权利,但你不能干扰别人学习的权利,宪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同学们,遵守宪法,就是要行使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奉献社会,报效祖国。
宪法第二章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4月23日,甘肃省陇西县渭河初级中学5名学生因琐事在校外一巷道内,对同校学生张某进行殴打,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全部抓获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无独有偶,4月28日,湖南省保靖县雅丽中学13岁女生在厕所被同学殴打致死,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时见诸报端的校园凌霸案件让人触目惊心,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一时冲动换来的是难以挽回的伤害和法律的制裁。校园暴力,打赢赔钱受罚,打输住院受罪。同学们,遵守宪法就是要遵守校规校纪,不碰红线,团结友善,杜绝校园凌霸和暴力。
最后,希望同学们能够不断学习宪法知识,争取时代新人。我的演讲到底结束,谢谢大家。
下面,让我们一起重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升旗仪式
谢晓军老师发言
学生主持人